
经统计,本次参加会议投票的股东单位、投资者合计28人,代表股份13.54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7.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9.71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8.50%;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83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9.12%。
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董监事共同听取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及《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审议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10项议案。会议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现场投票表决,同时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网络投票,会后经收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以高票获得通过。
董监事会秘书处已于5月19日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交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及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撰稿 | 董监事会秘书处 刘旭培
编辑 | 杨霓
期数丨197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