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 号)等文件要求,我港于近日组织召开锦州港第三港池307、308和311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场踏勘专家论证会,市委政法委、区政法委、区西海片区管理局、区信访办、辽宁诺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特邀专家参会。
与会代表和特邀专家分别踏勘了3个泊位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3个泊位工程项目概况和建设方案的介绍后,着重听取了咨询单位对3个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后认为307、308和311泊位工程稳评报告合理可行,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的编制要求,对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根据不同风险,制定相应的化解和应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我港307、308和311泊位工程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