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木材甲板货运输船以外的
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标志
此类船舶载重线标志如图所示,由甲板线、载重线圈、各载重线三部分组成。
甲板线勘绘于船中两舷,其上边缘位于干舷甲板边缘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体外表面的交线上,用以表明干舷甲板位置,作为量取最小干舷的基准线。
载重线圈( load line ring)由中心位置位于船中的圆环和上边缘中点通过圆环中心的水平线两部分组成。圆环两侧各标有一字母代表船级社名称,如字母“CS”代表中国船级社,“LR”代表英国劳埃德船级社,“BV代表法国船级社。
从甲板线上边缘至圆环中心垂直距离为夏季最小干舷。
由甲板线上边缘至各载重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即为相应最小干舷大小。位于载重线圈船首方向的若干水平线表示不同种类的载重线( load lines)。载重线共有以下六条:
夏季载重线( summer loadline)
热带载重线( tropical load line)
冬季载重线( winter load line)
夏季淡水载重线( fresh water load line in summer)
热带淡水载重线( tropical fresh water load line)
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 winter North Atlanticpauline)
02、国际航行的木材甲板货运输船的载重线标志
公约和规则规定,对于在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的露天部分装载木材货物,且船舶结构、设备和装载均满足公约和规则要求的木材船,可勘绘和使用木材载重线。由于木材甲板货给船舶提供了一定的加浮力,增加了抗御海浪的能力因而木材最小干舷比相应的其他船最小干舷小些。木材载重线在通常载重线以外另行勘绘,位于载重线圈后方一定距离处。各载重线一端在规定字母前加标“L”,LT载重线对应的干舷较LS载重线对应的干舷小1/48的夏季木材吃水,LW载重线对应的干舷较LS载重线对应的干舷大1/36的夏季木材吃水,LWNA载重线对应的干舷与WNA载重线对应的干舷相同。对于LF载重线的规定同其他货船。

03、国内航行船舶载重线标志
对于我国国内沿海航行的船舶,由于沿岸海面风浪较小,对稳性、强度抗沉性、储备浮力等的要求可低于国际航行船舶,因此,根据《法定规则》(国内)规定,其干舷可降低要求。国内航行船舶载重线标志如图所示,载重线下半圈与标志同色,两侧标以字母ZC,共有夏季、热带、淡水和热带淡水4条载重线,并在各载重线一端分别标有、Q、R、RQ汉语拼音缩写。
载重线标志的勘绘
依据公约和规则所核定的船舶最小干舷,由船级社或由其委托指定机关负责勘绘船舶载重线标志,并发给“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当船舷为暗色底者,载重线标志漆以白色或黄色;当船舷为浅色底者,则应漆以黑色。它们应由主管机关认可,并勘绘在船中两舷作为永久性标志。
“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有效期为5年,在证书签发每周年前后3个月进行年度检验,以保证船体和上层建筑无实质性改变,使有关装置和设备处于有效状态。每5年至少有一次定期检验,以保证船体结构、设备、布置、材料和构件尺寸符合公约和规则要求。
船舶在营运期间使用载重线标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船舶所勘绘的载重线位置与证书所载相符合。
2)保持载重线标志清晰可见。
3)保持证书在有效期内,展期不超过5个月。
4)保证船体和上层建筑、有关装置和设备无实质性变动。
5)船舶载重量应受到限制以保证船无论在出港时、航行中、还是到港时,由区带或区域、季节期所确定的载重线不被水线淹没。
6)当船船处于载重线海图中的区带或区域分界线港口装货且使用较高载重线的海区,则适用较高载重线;反之适用较低载重线。
7)当船舶处于密度为1.000的淡水中,应根据水域位置及季节期使用淡水或热带淡水载重线。若密度大于1.000时,此宽限量应以1.025和实际密度的差值按比例决定。
8)船舶从江河或内陆水域的港口驶出时,准许超载量至多相当于从出发港至海口间所需油、水及其他物料的重量。
9)对于船舶由于气候恶劣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发生绕航或延滞情况,可背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
10)保证船舶载重线适航的责任在船方。
无论由承运人装船还是由货方装船,保证船舶在载重线方面适航的责任在船方。有时装货费用由货方承担甚至由货方进行配载,但船长必须保证所装货物的数量能使船舶在整个航程中满足载重线要求。
转自 | 航运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