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发文:10月1日期起停止实施汽车经销商备案工作
2014年7月31日,工商总局正式发文,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这项工作一旦停止,对汽车流通将产生重大影响。
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工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商总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
二、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8月1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在工商总局的文件中指出,此举是为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关于汽车品牌销售的规定主要依据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实施的将近十年间,对我国汽车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但是长久以来,由于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匹配,厂商关系紧张而产生的问题也经常出现,因此业界一直呼吁对《办法》进行修改。

庞庆华
对此腾讯汽车第一时间联系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他表示,“总的来说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是一个好消息,以后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管控会弱化,工商总局对经销商的管理也会放松很多。在四五线城市,一家4S店可以同时卖多个品牌,不再受‘授权 ’和品牌管理办法的约束。很快市场会一下活跃起来,因为这个变化,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很多‘汽车大卖场 ’ 、‘汽车超市 ’ 类似的情况,也就是说以后没有‘单一4S店的模式’了,4S店就没有了优势。”
但同时,庞庆华也表示,这对于类似庞大这样的大型经销商集团来说并不算是好消息,“因为市场活跃了,市场上会出现很多乱象,传统4S店成本高肯定比不过‘汽车大卖场’。另一方面,汽车企业和经销商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比如是给4S店提供车辆还是给大卖场提供车辆?也需要好好考虑。作为经销商集团,庞大之前建立了很多4S店,但是我们也会响应这次的决定,未来也可能会朝‘汽车超市’这个方向发展,这也是个趋势。”
同时庞庆华也向腾讯汽车表示,预计在此次公告发布后,下一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有相应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