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储户
亲爱的储户,您好!
保险变更的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需要实名投保。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非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不能作为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因此中源协和各分子公司不得为被保险人承保死亡保险。中国人寿将在之后的剩余保险年度里,去掉意外死亡责任,其他责任保持不变。意外医疗保额由 5000 元提升为 10000 元。
特别说明:赠送保险内容中涉及重大疾病病种的,保险公司将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进行界定和保险理赔审批。
配合完成的工作
根据政策变更的要求,监护人需要补充完善被保险人的信息,以免影响后续理赔。
2. 点击“我的”-“保险理赔”
3. 点击“补充投保信息”按钮,点击后进入页面提交信息。
4. 具体收集信息有:监护人姓名、监护人手机号、监护人性别、监护人出生日期、被保险人(孩子)姓名、被保险人(孩子)性别、被保险人(孩子)身份证号、户口本首页(优先母亲的户口页)和被保险人(孩子)页。
5. 认真阅读《保险责任变更告知书》,并提交。
注:
对保险相关通知和具体操作有疑问者请致电我库客服电话 029-88222295分机拨0或820咨询了解。
致电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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