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清明,踏青思亲
缅怀与爱,与你同在
清明节即将来临
我市全力倡导“四不”原则
“不烧纸
不烧香
不点鞭炮
不野外用火”
鲜花、低碳文明祭祀
全域全年禁止野外用火
文明传递每一份悼念
如期迎来每一个春天
武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决定
(2021年3月24日武安市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武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森林防火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工业园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乡人民政府及工业园区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年全域
文明祭祀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转自公众号:新武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