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不法分子及中介机构利用街头小广告等非法手段,宣传诱导缴存职工参与骗提住房公积金,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增强缴存职工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普及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认识,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煤分中心提示如下: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及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永公积金〔2018〕21号)相关文件要求:
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记载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于已经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对涉嫌伪造及使用合同、发票、不动产证、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向公安机关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2024年8月30日
地址:永煤复兴大厦1414室(公积金业务大厅)
电话:贷款 0370-5137997
支取 0370-5137995
住房公积金
圆您住房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