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决不允许”:
(1)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2)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
(3)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4)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5)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二、对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
《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