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硬措施①

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硬措施① 永煤集团
2024-02-22
0



编者按:近日,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硬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硬措施”,公司微信公众号【安全学习】专栏将分6期进行连载编发,以学习宣贯为契机,求真务实,久久为功,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举措,守住红线底线,推动企业安全发展。今天分享第1期。



煤矿领域


01

实施瓦斯防治“六严禁五一律”

严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以及煤巷掘进与巷修、打钻等平行作业;严禁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不达标不消突组织施工;严禁采掘作业遇地质构造、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后未补充强化措施恢复作业;严禁切断、过滤、屏蔽安全监控系统传输数据,严禁包裹、风吹甲烷传感器,严禁删除或修改瓦斯超限数据。对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瓦斯治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瓦斯治理设备设施配备不满足工作要求、瓦斯治理责任不落实的,一律停工停产;对发生瓦斯超限和瓦斯动力现象后不采取针对性措施的,一律停止作业;对预测数据造假、钻孔施工造假、抽采计量造假、安全监控造假等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处罚并纳入企业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发生瓦斯超限和突出的,一律按照事故开展调查并追责问责;对瓦斯治理技术路线不清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02

实施水害防治“六必停”

对标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等规定,查清探明水文地质条件,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对存在以下六项情形之一的,必须实施停产整顿: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隐蔽致灾因素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按要求配备配齐机构、队伍、设备的,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未按规定留设或擅自开采(破坏)防隔水煤(岩)柱的,未执行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的,未按规定消除水害威胁的。

03

严格标准管理,实施恢复生产“七禁止”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和兼并重组煤矿,严禁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未开展灾害预防专项培训的,安全风险不能有效管控、重大灾害治理不彻底的,未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的,采掘接续紧张未采取减产限产措施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岗不符的,未经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的。

04

坚持分类管理,实施“三个一批”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开展全面安全“诊断”,对采深超800米的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煤矿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各地要组织力量,2月底前,对辖区内其他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组织专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一矿一册、一矿一报告”档案。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对有资源、有基础、愿投入的煤矿,一对一定向指导,帮扶提升一批;对现有条件下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煤矿,采取限产、减人、缓采、禁采等措施,重点管理一批;对安全管理水平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不放心的煤矿,停产整顿一批。

编辑:程靓
责编:梁晓晓
  

版权声明】本公众号发布或推送的内容,绝大部分为原创,版权属永煤集团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也有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也重视分享,如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

投稿邮箱:ymrmt2021@163.com


总  监 | 王茂兴            

监  制 | 郑向民  丁斌  

统  筹 | 郭新杰

校  对 | 郭新杰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永煤集团
传递永煤声音,讲述永煤故事,展示永煤形象,凝聚永煤力量
内容 0
粉丝 0
永煤集团 传递永煤声音,讲述永煤故事,展示永煤形象,凝聚永煤力量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