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起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
正式实施
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下修正并实施的条例有哪些调整之处和亮点:
七建集团如何控烟呢?
七建集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贯彻控烟条例要求,在全集团范围内发布了《关于在集团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区域禁止吸烟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建工集团有关通知要求,经集团领导决定:自 2017 年3月 1日起,在集团本部及各单位的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区域实施禁止吸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员参与、广泛宣传实施禁止吸烟工作的意义,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和健康单位创建,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不断提升职工健康水平。
二、禁烟范围
集团本部、京津冀事业部、总承包部、设计院、各工程公司及各驻外分支机构、宇厦公司、实业公司等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区域
三、 工作内容
1 、禁烟动员与组织工作。
2017 年 2月 17日,由集团分管领导召开大楼禁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禁烟具体工作;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禁烟工作分管领导(2月13日报总裁事务部)和监督员;集团各部门监督员自定。
2、设置室外吸烟点。
集团本部设置四处室外吸烟点。(1)主楼五楼东部室外平台;(2)辅楼正门北侧;(3)辅楼一楼西北出口处;(4)车棚最南端信访办门口。其中:(1)、(3)吸烟点开启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其他时间关闭。
龙吴路基地设置五处室外吸烟点。(1)一号楼东侧;(2)二号楼东侧;(3)五号楼东侧;(4)六号楼西南角;(5)六号楼东侧(详图见附件1)
其他基地由所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室外吸烟点并上报总裁事务部备案。
3、落实禁烟的工作制度。禁烟责任人与监督员的工作包括:
(1)集团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头不吸烟、不敬烟;积极做好禁烟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巡查;严格执行室内工作场所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等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等规定;保证禁烟场所、区域环境的日常整洁,杜绝随意乱扔烟蒂和烟灰、坚决防止消防隐患。
(2)按照集团要求,统一设置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部门活动,对成功戒烟的职工加以鼓励和表扬、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职工要进行耐心劝阻。
(3)发动广大职工,要对前来联系工作、商务拜访与参加会议的外来人员,主动提示禁烟要求,积极进行禁烟规定的宣传和说明。
4、开展禁烟的相关宣传。
自3月1日起,集团总裁事务部(后勤行政)统一在集团本部及各单位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设置禁烟警语和标志,张贴吸烟危害健康标语,布置禁烟宣传图版(禁烟宣传口号见附件2)。
四、责任分工
1、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各楼层、各区域室内及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自查和监督工作(责任人与监督员的工作见本通知第三条第三款);各工程公司根据本通知要求,负责所属各项目部室内工作场所的禁烟工作。
2、集团总裁事务部(后勤行政)负责禁烟工作的督办、检查和协调。包括:组织专项督查,检查禁烟措施落实情况;视情改善或调整室外吸烟点的设置;通报违反集团禁烟规定的单位与事例;发布禁烟工作通告与要求整改的通知;就禁烟工作成绩对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提出评比意见。
3、集团质量安全部(保卫)负责对禁烟工作的消防安全进行督办检查。
4、集团党办、工会负责将禁烟工作成绩列入集团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五、工作要求
1、党员带头、领导率先。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集团实施禁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2、认真落实、令行禁止。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集团禁烟工作的要求,认真部署、严格落实、强化责任,做到令行禁止,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推动无烟单位、无烟部门的创建。
3、积极宣传,改进工作。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禁烟氛围;要认真梳理禁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本通知自 2017年3 月 1日起执行。如有上级单位新规定新要求的,按其执行。
小编呼吁全体七建人:
控烟,从你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