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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年度转换启动,4月1日迎2019医保年度
市医保局日前发布,4月1日,上海市医保进入2019医保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19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仍然按照2018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2019医保年度启动,也就是说参加了上一年度的二建职工医疗保障互助会的同事可以提交上一年度的门急诊发票给各工程公司的工会相关负责人员,后续将陆续报销。具体操作方法参考《二建都为我买了哪些保险?(二)——职工医疗保障互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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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幼学生4月起,可陆续申领新版社保卡
上海市社保卡服务中心说,经市政府同意,现有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将于2020年底前集中换发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2019年4月—6月,高、中、小在籍学生以及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换发。
各位家长可别错过了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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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618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563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523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91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7044元/月、致残二级6599元/月、致残三级6195元/月、致残四级5810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35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8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10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91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13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35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
上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如需咨询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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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相关规定大家可以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