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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历届宪法宣传日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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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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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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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规定了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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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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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宪法
图片来源:女性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