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开始,杨某在某小区使用“酷通VPN”“快连VPN”“爱加速”等非法“翻墙”软件,跨过我国三大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联网,擅自使用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查获。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对其处以警告的处罚。
[ 案例二 ]
2022年11月,牛某在家中使用VPN“翻墙”,并使用Youtube多次发布视频,在外华人举报经公安机关查明后,给予牛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 ]
2020年3月,张某未经国家工信部门许可在网上搭建“某某速”app“翻墙”软件VPN平台,并公开在互联网推广,网友下载注册后,可通过充值购买会员套餐使用该软件实现对境外网络内容的访问、浏览。经鉴定,该APP共有用户数量14504个,充值金额总数值人民币471501.6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鉴于其有从轻、从宽情节并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没收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
[ 案例四 ]
某高校教师周某,刚参加工作不久便养成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的习惯。一次浏览中,他接触到非法出版物,在好奇心驱使下,将部分内容翻译后,通过个人微博发布涉及极端思想的博文,累计发布221篇。这些内容快速传播,被点击、浏览次数超5000次,转发下载量达500次以上,情节严重。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所在高校依据师德师风要求及相关规定,给予周某某开除处分,其职业生涯彻底终结。
一次次看似简单的越界
背后又意味着什么?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聊聊“翻墙”
什么是“翻墙”?
“墙”是中国国家防火墙的俗称(英文为Great Firewall of China,简称Great Firewall,缩写为GFW),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管辖因特网内部建立的多套网络审查系统的总称。所谓的“翻墙”,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络行为。通俗来讲,“翻墙”就是绕开国家网络监管非法访问境外的网站。
哪些行为属于“翻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只要是通过非官方授权的渠道访问境外网络,无论动机如何、时长多少,都属于非法"翻墙"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购买/使用非正规VPN工具:市面上流通的各类“加速器”“跨境上网工具”,只要是能突破网络限制访问境外受限网站的,都属于非法翻墙工具。
安装修改网络配置的软件/插件:通过浏览器插件、系统代理设置、破解软件等方式绕过监管访问境外网站。
租用境外服务器自建翻墙渠道:自己搭建VPN、代理节点供个人或他人使用,这种行为性质更严重,还可能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使用境外SIM卡、漫游服务访问受限网站:部分人以为用境外手机卡上网就不算违法,本质上仍然属于绕过国内监管的非法联网行为。
通过“翻墙路由器”“翻墙盒子”等硬件设备上网:专门改装的网络硬件设备,只要能实现非法访问境外网站的功能,使用即违法。
“翻墙”有哪些危害?
个人信息安全岌岌可危:“翻墙”软件鱼龙混杂,大多缺乏正规的安全监管与审核机制。当你使用这些软件时,就如同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暴露在一个危险的“黑市”中。你的账号密码、浏览记录、甚至是个人隐私数据都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这些信息一旦落入坏人之手,可能会被用于身份盗窃、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你带来难以估量的财产损失和个人困扰。
思想观念遭受不良侵蚀:境外网络世界纷繁复杂,其中不乏大量充斥着暴力、色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以及反华等有害思想和不良信息的网站。青少年群体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长期接触这些负面内容,极易被误导,导致思想认知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到身心健康和学业的顺利进行。这些不良信息就像隐藏在暗处的毒瘤,悄无声息地侵蚀着我们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偏离正确的人生轨道。
国家安全面临潜在威胁:从宏观层面来看,网络“翻墙”行为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成为他们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工具。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翻墙”渠道传播有害信息、煽动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窃取国家机密、破坏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它。网络“翻墙”行为的泛滥,无疑会在国家安全的防护网上撕开一道道口子,让国家和人民面临巨大的风险与挑战。
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诽谤罪”等,或将受到刑事处罚。
如何拒绝非法“翻墙”?
拒绝使用“翻墙”软件:广大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拒绝使用“翻墙”软件,坚决抵制“翻墙”行为。
谨慎下载来源不明应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从官方应用商店安装软件,对标榜“翻墙”“加速上网”等功能的软件、搜索引擎和浏览器插件保持警惕,不安装、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应用。
塑造个人健康网络习惯:通过官方媒体、正规平台获取信息,学会辨别网络谣言与敏感内容,不随意浏览、评论、转发未经证实的境外信息。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杜绝“翻墙”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来源:国家安全部 公安部 新华网
编辑:陈智杰 审核:路兴兴 监制:杨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