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多种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中毒、缺氧窒息、燃爆、淹溺、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等,这些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易导致事故扩大的特点。
1.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与有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有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通风置换: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2)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确认防护用品能够正常使用且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1)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2)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气体采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合格后,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气体分析合格数据如下:
(1)氧含量一般为19.5%~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2019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1.有限空间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1)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
(2)进入有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在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
(4)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并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2.作业中对作业区域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至少每2h记录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待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3.作业中断超过6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6.在有限空间进行高处、动火作业应按我公司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7.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8.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9.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10.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1.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2.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施救人员要求如下:
(1)施救人员必须清楚紧急情况时的撤离方式;
(2)施救人员原则上进行不进入有限空间的救援,特殊情况下进入,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3)用于救援的装备应在进入点或位于其附近。
1.离开有限空间作业点时,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2.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