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与执行》
在这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百丰大学第七课,由法务部杨璀芝律师给我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务知识培训,今天下午在集团六楼会议室举行。各部门领导及部分员工参加培训。
▲大家认真聆听杨律师的法务知识
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首先,杨律师从唯一住房讲起,
从定义、是否生活必须、能否执行、如何执行
四个方面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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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杨律师继续讲解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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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增强了公司及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务知识及业务操作能力,同时对今后开展业务,推进法务管理及法律风险防控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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