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周期
定期检查的周期应由主管人员决定,且应考虑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使用国关于钢丝绳应用的法规要求;
2)起重机的类型及工作现场的环境状况;
3)机构的工作级别;
4)前期的检查结果;
5)在检查同类起重机钢丝绳过程中获取的经验;
6)钢丝绳已使用的时间:
7)使用频率;
8)起重机制造商的建议;
注1:主管人员可能发现接受或推荐比法规要求更频繁的定期检查是明智的。该决策可能会受到工作类型和频率的影响,也取决于钢丝绳当时的状态以及外部环境是否有变化,例如,事故或运行工况的变化,主管人员可能认为有必要决定或建议缩短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
注2:一般来说,在钢丝绳使用寿命后期产生断丝的速度比早期要快。
检查范围
对每根钢丝绳,都应沿整个长度进行检查。
对超长的钢丝绳,经主管人员同意,可以对工作长度加上卷筒上至少5圈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上一次检查之后和下一次检査之前预计到工作长度会增加,增加的长度在使用前也宜进行检查。
应按要求特别注意下列关键区域和部位:
1)卷筒上的钢丝绳固定点;
2)钢丝绳绳端固定装置上及附近的区段;
3)经过一个或多个滑轮的区段;
4)经过安全载荷指示器滑轮的区段;
5)经过吊钩滑轮组的区段;
6)进行重复作业的起重机,吊载时位于滑轮上的区段;
7)位于平衡滑轮上的区段;
8) 经过缠绕装置的区段;
9) 缠绕在卷筒上的区段,特别是多层缠绕时的交叉重叠区域;
10) 因外部原因(如舱口围板)导致磨损的区段;
11) 暴露在热源下的部位;
注:需要特别严格检查的关键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