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改革后,红利之一就是专项附加扣除。在前东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已提交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绑定到新入职的公司呢???
首先需要新入职公司的财务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将您的信息录入,并点击“报送”和“获取反馈”;前东家的财务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将您的信息修改为“非正常”,亦需要点击“报送”和“获取反馈”。这步操作由财务人员完成,您就不用操心啦~为了满足大伙儿的好奇心,小编就放出一张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里的人员信息采集的界面(如下图)。

那么,新问题又来了,我怎么知道财务把信息录入系统没?
不难不难!个人所得税APP在手,随时可以查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即可查看(如下图)。

一般情况下,每个人仅在一家公司任职,任职受雇信息一般为“1”,但APP上的任职受雇信息为“2”,肿么肥事?
事情是酱的——
前东家的财务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还未将您的信息修改为“非正常”,新入职公司的财务已将您的信息录入并且验证通过,导致您在APP上看到同时在前东家和新公司就职,等前东家更改信息后,这种情况就不存在啦~
在任职受雇信息中看到有新公司的信息时,便可操作将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转移至新公司。个人所得税APP上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新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确认修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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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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