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行为的规定,体现了党章要求的纪律处分条款。那么,严守这“六大纪律”,党员干部应该怎么做?本期解读“六大纪律”之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01
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02
严禁利用职权、违反道德
03
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04
严禁有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