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初步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治理完成时限,及时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如期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补充修订印发《关于推荐选拔安全培训师的通知》《关于尾矿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救器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对今后扎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宣传培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整治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清、隐患明,为整改到位、动态清零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嵩县前河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总监、副总工、矿区及选矿厂、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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