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普法教育之春节版
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交通安全和燃放烟花爆竹是绕不开的话题。本期法律知识就道路交通相关知识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法律责任跟大家做共享,并祝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新年即将到来,温馨提示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提示朋友们注意以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