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反”?
2017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
三反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主要内容是:《三反意见》提出了二十余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发挥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作用,强化反洗钱义务机构主动防控风险意识和能力,拓宽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信息来源,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机制,严惩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加强自律组织管理,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意识。
主要意义是:《三反意见》是《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来对国家反洗钱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三反”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通过落实《三反意见》各项措施,国家“三反”工作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利于有效防控风险,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
风险提示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协调合作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地区)强化监管信息共享的新趋势,三反监管机制的核心基础均需建立在金融机构(义务机构)如何有效执行客户身份信息尽职调查及身份识别的基础上。
235号文对客户身份识别提出了更加明确、细化的要求,直接对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首次提出了受益所有人信息集中登记的政策规定。文件中,对法人实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的识别和管理要求使用了与2017年5月六部委下发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几乎完全一样的标准。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已成为监管关注焦点之一,金融机构将需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客户身份识别能力。
加强客户身份识别
各级机构要识别、核对客户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身份,杜绝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
●联网核查身份证件;
●人员问询;
●客户回访;
●实地查访;
●公用事业账单(如电费、水费等缴费凭证)验证;
●网络信息查验等。

各级机构在必要时也要学会对客户说“不”
对于以下情况,各级机构根据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可采取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
●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
●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
●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持续监控措施
对于有理由怀疑被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客户、账户、交易等,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会采取持续监控措施,限制客户或者账户交易方式、规模、频率等,甚至拒绝提供金融服务乃至终止业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