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9月1日起实施“一超四罚”,源头企业将被停业整顿!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集的货车超限超载信息内容和抄送流程,规范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信息接收和处置程序,完善了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同时,为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由裁量权,保护道路货运企业和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实施细则》列明了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的具体事项和法律依据,规范了“一超四罚”的性质、期限、范围、执法程序以及救济渠道。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可以责令驾驶人停止营业性运输,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
1.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2.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广东: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12月起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油品升级的部署,广东省政府决定提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

根据《通知》,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12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届时,全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VI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VI车用柴油。
深圳市也一早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的通告

河南:出新治超政策 货车超载50%禁上高速
6月4日,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用于河南省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
《条例》要求: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证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执法单位可以在高速路口设卡,超载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发现货车超载行为,要倒查源头单位、车主、装载企业,依法追求其责任;
高速公路违规放行超载车辆,将没收全部通行费,并按照2000元/辆处以罚款。
也就是说,《条例》实施以后,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上高速将再无可能。
其中,大广高速公路杜良收费站被通知,自2018年1-6月份,该收费站累计有943台(次)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交通局将依照《条例》规定,没收其1-6月份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全部通行费,并处188.6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