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部分内容如下: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
申报减除。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余公告内容,可点击下方链接到国家税务局网站查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84015/content.html
具体办理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
第一种: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3月20日前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第二种: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仅需“三步走”即可轻松搞定: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一-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一一税费申报一一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的预约提交成功”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