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以下更新:
1、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不同类型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办事材料以及提取限额参见下图:

目前,租房提取已实现全程网办。推荐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http://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如上网不方便,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申请办理。
如需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可通过在北京市住建委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获取,具体流程参见以下网址:
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zfzlhtbaxxfw59/index.shtml
关于本次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的详细解读,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政策解读中查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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