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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科普 | 应急管理部对网友提问进行解答

应急科普 | 应急管理部对网友提问进行解答 晶安智慧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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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应急管理部咨询了爆炸危险化学品、HAZOP分析的相关问题,应急管理部对部分问题作出了解答。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多处提到“爆炸危险性化学品”。


如:

  •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 、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 自2020年5月起,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由于《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明确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定义和范围,造成了监管部门、专家在落实专项整治的过程中,无据可依,甚至出现了一刀切的现象。


近日,有网友就如何理解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在应急管理部官网留言咨询,应急管理部给出回复。


网友咨询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怎么理解煤气、柴油、氨水、液氧、煤粉是否属于爆炸危险性化学品?


应急管理部回复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里面“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1.1项”的危险化学品。

  详细情况见下图,点击图片后可放大。↓↓↓


加油(气)站HAZOP分析


2020年8月21日,网友在应急管理部官网咨询:加油(气)站是否需要HAZOP分析,官方给予的明确答复,详见如下:



网友咨询


想咨询一下,销售汽油、柴油的加油站和加气站(销售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需要开展HAZOP分析吗?汽油库存小于200吨,柴油库存小于5000吨,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应急管理部回复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规定,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文件规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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