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重预防机制被正式写入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中多项法条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二十一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这要求我们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到日常生产经营中去,坚持防控风险、消除隐患,以“双控机制”长效运行促安全生产长远发展。
我们依托信息化平台落实“双控机制”,实现档案电子化、过程留痕化、管控常态化、监管可视化,从而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机制的持续完善和长久运行,提升风险防控隐患治理能力;另一方面促使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以责任推动执行,实现安全生产。

平台以JHA、SCL、LEC、LS、HAZOP等方法为依据,设计出相应的风险评估模型,根据实际风险点信息即可计算得出风险点等级。
平台运用可视化技术实现2D/3D的风险四色分布图。我们从中能够直观看到单位风险信息与实时动态,全面地掌握单位的安全风险动态。

平台遵循安全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确定风险的管控层级,并将各级责任人与对应风险点绑定。绑定后,责任人可从平台PC、APP端随时获取风险点状态并进行相应的管控措施,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为防止出现风险点忘查、漏查,或者隐患逾期未整改等情况,平台根据设置的风险检查频次和隐患整改周期,会向我们发出超时提醒,督促我们履职履责。
平台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各环节缺一不可,相关责任人通过平台APP确认整改复查通过后,隐患方才关闭。平台全程记录整改流程,我们可实时查阅整改进度。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产生的所有数据都将生成台账归入单位安全档案。为了更好地回溯事件优化过程,我们可从平台数据分析报表中获取价值信息。
构建长效运行的“双重预防机制”
强化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能力
夯实安全基础 才能让生产更安全


晶安智慧自主研发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安全云平台,携手行业专家、机构共建安全服务体系,为政府部门、制造企业、化工单位、医院学校、商贸体、N小场所等搭建平台、部署应用、定制安全解决方案,帮助各领域客户解决安全管理难题,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助力行业安全智慧化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