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质量月”
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14个部门,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部署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全国“质量月”活动是在国家质量工作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发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的一年一度、为期一个月的质量专题活动。
我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第一次全国“质量月”广播电视动员大会是1978年8月31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的,出席会议的有当时国务院领导李先念、余秋里、方毅、陈幕华、王震、谷牧、康世恩等7位副总理。以后每年的9月1日都要召开表彰大会,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以此拉开每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序幕。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后,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宣部、国家发改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五部委共同主办,并由主办单位组成“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全国各地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除参与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还开展一些其他质量活动。
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对于我们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树立企业以质取胜的良好形象,倾力打造一个更新更强的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质量月”活动的实践证明,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确定一个主题,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振兴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质量月”活动正逐步形成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质量月活动不需很大投入,却可产生推进质量振兴的社会效益,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自愿地参与、开展质量月活动,表明重视质量的风气正在我国社会逐渐增强。
“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