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2年10月,中国金融业总资产已超过400万亿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金融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金融安全越来越得到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由此,金融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性和关键地位得到提升。
合规建设,是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保障金融安全、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防线。企业安全是金融安全的基石。随着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监管环境日益严格,合规建设成为金融安全与金融发展两者之间的纽带。
中国的金融合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对应了金融合规建设的两个高峰期。
第一个阶段是从2006年到2014年,当时我国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期,相较于经济实践,相关法律法规稍显滞后。在这一阶段,作为后发国家和转型国家,金融合规概念对于中国来说是舶来品。
2006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发布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文件的启发,而后者正是建立在1991年起发达国家陆续开展的银行业合规部门建设实践基础之上。
但很快,中国金融合规的制度建设走上快车道,《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陆续颁布,基本覆盖了当时金融行业的主要领域,构建了相对完整的金融合规建设体系,为我国抵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维护国内金融安全稳定起到了较好的支撑作用,也成为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第二个阶段是在2014年以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动,使金融业面临的国际环境、法律环境和技术环境发生了深远变化。我国总结了前一阶段国内外金融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认识到经济进入新常态下金融风险的新特征和金融合规建设的新挑战,从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出发开展了新一轮的合规建设。
在这一阶段,我国的金融合规积极主动、全面系统。金融合规建设积极适应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如《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就分别适应了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金融合规建设主动应对技术变化和理念变化带来的新风险、新挑战和新要求,如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等文件出台前,各大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已经开始设立相应的数据合规管理部门和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应对数字技术的合规风险,同样,对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等新理念带来的各种新要求也进行了适应;
金融合规建设的理念和文化开始向全行业、全领域扩散,金融机构的合规建设发挥的作用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企业要想通过金融机构获取借贷资金,首先要“合规”,这使得企业不得不加强自身合规建设,金融合规建设的主体从金融机构扩展到了金融服务的各个参与方。
总的来看,中国的金融合规建设展现了一个后来者居上的赶超过程。从起步晚、体系不健全到积极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打造合规建设标杆,中国金融合规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和指导办法以及建设机制,带动了社会各行各业走向合规建设发展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