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东部地区11省市已经全面完成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置换。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要严格按时限停售低标准油品。
《通知》有四点值得关注:
一、国Ⅵ车用汽、柴油强制性标准正加紧编制
由于环境问题日益升温不断催生成品油质量升级,在过去的15年中,我国车用汽油的硫含量由800ppm降低到了10ppm;而车用柴油的硫含量由2002年的2000ppm降低至2015年的10ppm。
对于硫含量的控制成为了油品质量升级进程中最显著的变化。《通知》中指出国Ⅵ车用汽、柴油强制性标准正加紧编制。此前也有关于国六排放标准的消息称2016年底将推出国六排放标准;同时也有消息称,北京或参照美国标准制定京六排放。在国家政策与环境压力的双重敦促下,国六标准或指日可期。
关于国六标准将会有哪些变化?硫含量会不会继续降低?业者们不一而论。有的表示硫含量可以继续降低,存在升级的空间。而也有的业者对此持相反观点,认为目前国五标准还未能全面普及,而且升级成本压力巨大,后期硫含量继续降低的可能性不会太大。目前国五标准,硫含量已经在10ppm以下,据隆众了解,目前国内已经有生产企业将硫含量控制在了5ppm左右。

通过原料的选择以及工艺的改进,可以实现硫含量继续降低。但是,加氢降低硫含量要损耗一定的辛烷值,汽油的燃烧性能会受到影响。由此猜测在国五升级国六的标准制定中,硫含量继续降低的可能性不会太大。如果后期硫含量标准继续降低,加氢脱硫后的汽油则需要通过添加高辛烷值的组分进行改进。
二、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通知》指出要对成品油批发经营市场进行双向管控,一方面要严禁炼油企业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以其他产品名义销售给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另一方面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由此可见,未来有关部门对于成品油质量市场的监管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我国虽然一直有关于成品油质量的国家标准,但是由于生产技术、原料等差异导致了油品质量参差不齐。成品油质量的监察也一直受到有关部门的重点监管。
根据隆众石化网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拥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共1198家,其中山东地区拥有批发资质的企业100家左右。对于批发市场的双向管控执行后,将会进一步促进成品油市场的规范与整合。同时,自2015年以来随着国家不断原油进口权,后期将会有更多的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资质。
三、零售市场将会进一步规范
油品质量升级意味着油价提高。由于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各不相同,在民营零售市场中油品质量升级进程相对较慢。据隆众石化网了解,由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提高对销量有明显的影响。据天津一位加油站负责人介绍,油品质量升级造成柴油零售量下降20%。

《通知》中指出后期要规范加油站(点)产品标示,严禁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在政策的引导下,后期成品油零售市场将会更加规范。
四、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税收管理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从1994年起我国成品油消费税首次确立,至2006年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全面征收消费税。油品消费税一直以来从量计征,由国家税务局从生产环节直接征收,长期以来不论是官方还是生产部门对消费税做足了文章。
自1994年以来,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共经历了11次改革与调整,而生产环节则通常会以不同的方式避开政策的限制。当前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价内税”,此前也有成品油消费税后移至终端环节征收的设想。但是,由于考虑到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并为了保证税源的稳定和统一集中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仍然设在在生产环节。
近期,关于消费税上调的消息再次涌现,当前我国成品油税负占比已达46%左右,后期消费税上调将会进一步提高消费税税负占比。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关于促进新能源消费的通知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政策扶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进行。政府对于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政策表现为一个限制一个鼓励。
后期消费税若继续上调一方面将会继续增加成品油消费者的负担,同时新能源的政策也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转向新能源,从而达到消费结构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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