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一男子准备到加油站加油,结果不慎将小汽车开进加油站旁边的水沟。当时,加油站仅有两名女员工,在要求帮忙推车遭拒后,该男子一怒之下,竟然提起加油枪并拿出打火机扬言要点火。加油站女员工见状大惊失色,立即进行劝阻,并报警。
接警后,麻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麻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迅速将该男子控制,并带离现场。
经查,该男子彭某(46岁,麻城市龙池桥办事处人),凌晨3时,彭某开车准备回家,发现汽车无油后,准备就近加油。因为对路况不熟,加之光线不好,不慎将汽车开到加油站旁边的水沟。几经努力后,汽车还是无法动弹。
当时,加油站仅有两名女员工值班。彭某请求加油站女员工帮忙推车,出于安全考虑,女员工拒绝了彭某的要求,告知他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寻求帮助。彭某一怒之下,来到加油机旁,加油站女员工立即劝阻,并报警。随后,彭某被处警民警控制,带离现场。
彭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麻城警方依法对彭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来源:黄冈新闻网 原题目|男子迁怒扬言点燃加油站被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