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柴油货车、船舶、工程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调整运输结构,实现“车、油、路”统筹、“公路、铁路、水路联防”、老旧柴油货车(工程机械、柴油机)淘汰和治理协同,提高全过程管控能力,大力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车用油品和尿素、清洁柴油机行动,明显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巩固并扩大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等清洁运输量明显增加,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全省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7401万吨,初步实现大宗货物主要通过铁路或水路进行中长距离运输。
——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二、开展清洁运输行动
(一)提升铁路货运量。积极推进中长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方式从公路转向铁路。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或管道运输。充分利用港口铁路装卸能力和通道能力,大幅度提升沿海主要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已经实施禁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措施的环渤海各港口(东营港、潍坊港、烟台港、滨州港)要加强监管,严禁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大力提升瓦日等铁路线煤炭运输量。加大铁路与港口连接线、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实现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的要尽快完成规划;到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省财政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广高效绿色货运组织方式。加快有关交通运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查进度,在确保生态环境系统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提升铁路和水路运力。符合规划、规划环评及运输结构调整方向的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码头、货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等建设项目,要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审批。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尽量采用铁路、水路及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发展滚装运输、驮背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及堆场建设。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推广汽车集装箱绿色货运方式。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试点开展高铁快运等。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支持运输企业资源整合重组,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牵头)
(三)优化运输车队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各城市应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全省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按照国家要求,鼓励各市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通行便利政策,改善通行条件。(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邮政管理局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