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和我院科技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提高科研水平,全面增强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科技创新对集团公司和我院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保护知识产权,我院出台了重新修订完善后的《西北化工研究院和知识产权科研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强调了科研人员的市场化行为,研究所通过科技创新、成果孵化、成果产业化和科技经营,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主体;调整了课题分类和相关阈值,提高了科研人员津贴标准;建立了科学的科研人员绩效考评体系;突出了科研产出和效益导向,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性。


该规定就科研课题立项的原则、程序、科研课题的分类、科研岗位的设定原则和科研人员的管理、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过程的管理、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科研激励政策、科技宣传等作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