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秋国庆将至,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集团公司纪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院纪委重申以下规定: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请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以上各项规定,持续加强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
西北院纪委恭祝全体干部职工节日快乐!


同心同德五十载,矢志追梦再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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