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市兄弟泰富金业有限公司未能在合约规定的还款日期前归还其向投资人所借款项一事,做如下公告:
1、深圳市兄弟泰富金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109533814;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田贝三路76号嘉华婚爱珠宝大楼二楼,详见公司营业执照。)于2015年9月14日通过盛金所平台向投资人借款人民币50万元,期限为3个月,还款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承诺到期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款。
2、2015年12月23日,深圳市兄弟泰富金业有限公司并未归还投资人这笔款项,但承诺24日归还,但直至2015年12月25日晚6点,该公司仍未归还此笔借款,且不顾盛金所多次提醒及警告。盛金所与其负责人陈伟政(身份证号:4415211981****4111)及担保人也曾多次协商无果。特对于其逾期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希望公司相关负责人、担保人与盛金所商议尽快还款并承担逾期责任。
3、根据盛金所与深圳市瑞益日盛资产管理公司签署的合约,逾期当天款项已由深圳市瑞益日盛资产管理公司全额垫付,投资人无须担心资金和利息的安全。
4、深圳市瑞益日盛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对此笔借款做资产处理,对于事件的后续进展盛金所将及时公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金创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附上该公司营业执照及门店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