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承德市金太阳珠宝有限公司未能在合约规定的还款日期前归还其向投资人所借款项一事,做如下公告:
1、承德市金太阳珠宝有限公司(注册号:130800000003488;公司地址:承德双桥区商城一楼109-110厅,详见公司营业执照。)于2015年11月19日通过盛金所平台向投资人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期限为6个月,承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2016年5月19日,承德市金太阳珠宝有限公司并未归还投资人这笔本金,其负责人冯魏魏(身份证号: 1308021980****1021)及担保人冯俊(身份证号:1308021954****1010)对盛金所多次提醒和警告于不顾。特对于其逾期行为进行强烈谴责,请公司相关负责人、担保人与盛金所商议尽快还款并承担逾期责任。

3、根据盛金所与深圳市瑞益日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约,我司已经启动代偿流程,相应款项会由深圳市瑞益日盛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相关事项后尽快全额垫付,投资人无须担心资金和利息的安全。
4、深圳市瑞益日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对此笔借款做资产处理,对于事件的后续进展盛金所将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