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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最新国内外新规,外贸企业请速查看!!

五月最新国内外新规,外贸企业请速查看!! 佛山市禅城区进出口企业商会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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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5月,全球贸易领域迎来一波政策密集调整期,涵盖关税、原产地规则、海关监管、跨境电商、进出

2026年5月,全球贸易领域迎来一波政策密集调整期,涵盖关税、原产地规则、海关监管、跨境电商、进出口禁令以及港航物流等多个核心板块。为帮助外贸企业精准掌握合规要点,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本文按国家和地区分类,对当月生效的关键新规进行全面梳理。

一、中国:多领域政策齐发,贸易便利化再升级

(一)关税与原产地规则:中非贸易迎来重大机遇

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输华商品实施全面零关税政策(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这一政策覆盖了20个非最不发达国家(如南非、埃及、尼日利亚等)以及33个最不发达国家,相关商品可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

与之配套的原产地规则也于5月1日同步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4号)。规则明确,享受零关税待遇的货物,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得低于40%;同时启用专用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进口申报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填写"30"。

(二)海关与跨境电商:全链条优化,提升运营效率

  1. 综合保税区功能拓展:国办函〔2026〕40号文件于5月生效,推动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可退回综保区,在同仓内完成存储、分拣、合包后复出口;再制造范围进一步扩大,支持境外再制造产品开展国际物流分拨;保税维修突破目录限制,出口产品及零配件在境外维修后可复运出境。

  2.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根据三部门公告2026年第16号(2026.1.1 - 2027.12.31),通过1210、9610、9710、9810模式出口的货物,若在6个月内因滞销或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不含食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税费也可退还。不过,企业需提供《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且"原状退运"将受到严格审核。

  3.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全国推广: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于5月1日实施,仅限9610模式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可退回至任意合规海关监管场所,打破了地域限制。

  4. 9810海外仓出口退税提速:从5月1日起,9810模式下的海外仓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即可申报退(免)税,采用"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模式,无需等待海外实际销售。

  5.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强化:5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文,明确平台与商家的召回主体责任,建立全流程召回制度,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三)港口与海运:新《海商法》护航行业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共16章310条。核心调整包括统一国内外海运规则、明确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效力、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责任章节,进一步健全海洋环保合规体系。

(四)进出口监管与禁令:安全与生态双重守护

  1. 航空航天及燃气涡轮发动机出口管制升级:5月1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公告,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发动机制造装备及软件技术实施许可制出口管制,未经批准不得出口。

  2. 《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实施:5月1日,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正式生效,涵盖昆虫、软体动物、鱼类、两栖动物4大类21类物种。未经批准引进名录内物种,将被处以5 - 2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3. 农食产品出口精准帮扶:5月1日起,海关实施"一品一策、一企一策、一地一策",针对性破解海外市场准入壁垒,助力特色农食产品出口。

(五)中国台湾:台美贸易便利化措施落地

5月12日,中国台湾地区放宽美国来源快件通关限制。对于自美国进口、完税价格低于2500美元的快件货物,放宽单证审核要求,简化通关流程。这是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下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仅适用于美国来源快件。

二、尼日利亚:结算体系变革,贸易结算格局重塑

5月1日起,尼日利亚全面停用美元结算,境外汇款强制采用奈拉结算。所有跨境汇款(含西联、MoneyGram)必须兑换为奈拉,仅可通过指定奈拉账户收款,汇率参考BloombergBMatch实时中间价。

这一政策对中企影响重大,中企对尼出口需放弃美元收款,优先采用人民币或奈拉结算,合同中需增设汇率波动补偿条款,锁定汇率风险。

三、越南:原产地规则大调整,环保新规影响深远

(一)原产地证(C/O)全面改革

5月1日起,越南对原产地证实施全面改革,简化36项行政程序,覆盖东盟、RCEP、CPTPP、中、韩、日、英等自贸协定。东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签发C/O,无需政府审核,大幅提升通关效率。不过,企业需自行承担申报真实性责任,虚假申报将面临重罚,因此需强化内部合规审核。

(二)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细化

  1. 东盟 - 韩国自贸协定(AKFTA)新规:5月1日起,AKFTA新规实施,简化文件要求,明确关税优惠适用标准,为越南对韩出口提供便利。

  2. 越南 - 欧盟自贸协定(EVFTA)细则:5月10日,EVFTA细则落地,细化原产地判定、累积规则及证书签发流程,为越南企业获取欧盟零关税待遇提供明确操作依据。

(三)电动车免税政策延长

4月24日,越南国会正式通过法案,将24座以下电动汽车特别消费税1% - 3%的超低优惠延长至2030年底,比原计划多延续3年半。

(四)环保EPR法规生效

5月25日,第110/2026/NĐ - CP号议定生效,强制生产商、进口商承担产品及包装回收处理责任,覆盖电子、食品、日化等品类。这将直接影响进口商品的包装设计和供应链成本,相关企业需提前布局回收合规体系。

四、欧盟:关税调整与海关改革同步推进

(一)欧盟 - 南方共同市场协定临时生效

5月1日,欧盟 - 南方共同市场协定临时生效。欧盟对约54.3%的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巴西82.7%的出口产品可免税进入欧盟;巴西则逐步降低对欧关税,涵盖农产品、汽车、机械等品类,利好双边贸易扩张。

(二)海关改革试点启动

5月起,德国、法国、意大利等部分欧盟成员国率先试点海关改革,取消B2C小额货物(≤150欧元)"低额豁免"政策,所有进口电商货物必须申报并缴纳关税和增值税。2026年底前,该政策将在全欧盟落地,直邮模式成本将大幅上升。

(三)医疗器械EUDAMED强制注册

5月28日,欧盟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四大模块强制启用,出口欧盟的医疗器械需完成UDI编码及数据库注册,未注册产品禁止入境。

五、印度:关税税目扩容,进口监控强化

5月1日起,印度修订《1975年关税法》,新增44项关税税目,覆盖电子、化工、机械零部件等领域。此举旨在强化进口溯源追踪、打击低报瞒报行为,同时配合双边自贸协定市场准入承诺,进口合规审核将趋严。

六、全球港航与物流政策:成本与航线双变动

(一)海运运价与附加费调整

  1. MSC:5月1日起,亚洲至美、加航线加收紧急燃油附加费,每箱成本增加300 - 500美元。

  2. 达飞、赫伯罗特:5月15日起,上调亚洲至地中海、北欧航线FAK运价,每20尺箱涨400美元、40尺箱涨700美元。

  3. 马士基:5月15日起,调整亚洲至墨西哥、南美西岸重货附加费,超重货物(≥18吨)每箱加收200美元。

(二)跨太平洋航线重构

  1. 万海、ONE:5月起推出新"AP2"洛杉矶直航航线,挂港为青岛宁波→洛杉矶→奥克兰,航程缩短3 - 5天,提升美西运输效率。

  2. 阳明海运:5月起,东西向航线延续"绕行好望角"模式。受红海风险叠加保险成本上涨影响,亚欧航线运费同比上升12% - 15%。

(三)美国港口贸易限制修订

5月18日,美国新增禁止与印尼卡里蒙石油港、俄罗斯摩尔曼斯克/图阿普谢港的特定贸易(石油、军用物资等),违规将触发次级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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