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节日病”,守好“廉洁关”,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收受供应商、合作单位或下属单位的礼品礼金,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供应商、合作单位宴请,或参与其他形式的吃请活动。
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福利及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供应商、合作单位等旅游活动安排。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规格配车,向供应商、合作单位、下属单位或私人借车。
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或网络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严禁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打折扣、不担当、不作为及滥用权力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佳节思廉洁,警钟长鸣心。请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共同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