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提高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效率,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甬政发〔2018〕73号)文件精神,制定《宁波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审改办〔2018〕21号)。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生成管理。根据项目的审批方式不同,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其工作均需依托“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具体实施,大大提高了项目生成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