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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工匠”每月最多可获1000元生活津贴

“鄞州工匠”每月最多可获1000元生活津贴 宁波建工人力资源部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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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鄞州工匠”每月最多可获1000元生活津贴——第三届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选开始啦!



为弘扬“工匠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引才、用才、留才积极性,促进企业实用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坚持能力、业绩、贡献导向,根据《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暂行办法》(鄞政办发〔2016〕60号)精神,鄞州区决定开展第三届企业实用人才评选活动





入选奖励


“鄞州金匠”

1.每月1000元/人、累计36个月的工作生活津贴;

2.享受工作生活津贴期间给予每年一次(总计三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3.列入公租房申请对象(须满足申请公租房通用条件);

4.子女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5.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中予以加分;

6.颁发鄞州区“鄞州金匠”证书,享受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相关服务。


“鄞州银匠”

1.享受每月500元/人、累计36个月的工作生活津贴;

2.列入公租房申请对象(须满足申请公租房通用条件);

3.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中予以加分;

4.颁发鄞州区“鄞州银匠”证书,享受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相关服务。





评选对象


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含区属非生产经营性国有企业)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

鄞州工匠名额根据申报情况实行总量控制。通过员工自荐、公司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和公示确认等环节后,发文予以确认。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在鄞州区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申报企业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2.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资格条件中所列的相应业绩成果。


资格条件

1.申报“鄞州金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鄞州区企业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市、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成果的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

(2)在鄞州区企业获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核心完成人。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或在宁波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人才。

(5)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5万元以上的人才。


2.申报“鄞州银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鄞州区企业参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专业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8位完成人。

(2)在鄞州区企业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完成人。

(3)获得宁波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相关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位或在区内拥有30家以上会员单位的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或经协会3位在不同企业工作的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专家认可并实名推荐的人才。

(5)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

(6)其他在鄞州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实施新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

(1)获得区级及以上首席工人或技术能手等荣誉。

(2)获得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荣誉。

(3)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认定人才所属行业属于市、区发展急需紧缺行业。

(4)近3年连续获得企业年度优秀员工。





申报材料


实用人才可根据第三项中的申报条件相应申报“鄞州金匠”和“鄞州银匠”。具体材料及文件,可扫码获取。

详细评选通知及相关文件

可扫描二维码获取





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人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申报材料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325办公室。

联系人:朱瑛

联系电话:87066667

电子邮箱:3798528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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