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查结果的通报》(浙文明〔2021〕2 号),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复评验收,继续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自1996 年首次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以来,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不断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曾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模范集体、省文明单位、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省建筑强企、全国装饰百强企业和全国幕墙百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专业化百强企业和中国建筑幕墙行业三十年突出贡献企业、浙江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等荣誉,连续多年获评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今后,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将再接再厉,不断深化创建内涵,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紧扣“十四五”,开启新篇章,奋进新征程,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努力构建和谐向上的企业氛围,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