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四项工程建设
1973年,为解决随着对外贸易迅速增长,中国面临的港航矛盾日益突出,港口货物积压严重问题,周恩来总理在听取全国计划会议领导小组汇报后作出“三年大建港,改变港口面貌”的指示。10月,经栗裕等人建议,全国港口建设会议正式将宁波港列入国家港口建设规划。1974年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宁波镇海港区第一期工程规划,即建设2个煤码头泊位和3个杂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工程,投资约1.2亿元,并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镇海港区成为继上海、天津港后新中国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设的第三个新建港口,也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个重要外贸港口。
1972年8月,国家农林部召开全国海洋捕捞会议,全面规划全国国营渔业基地建设布局,提出“积极勘察镇海渔业基地的要求”。1974年12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镇海清水浦渔业基地可按100艘渔轮、年产10万吨渔货的规模设计进行建设,总投资控制1500万元之内。
为解决浙江能源短缺问题,1974年7月9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作出正式批复,同意在镇海建年加工原油250万吨的省属浙江炼油厂,并列入国家“六五”“七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1975年5月23日,浙江炼油厂正式开工建设,打下第一根桩。
为缓和浙江供电紧张矛盾,1974年11月20日,宁波发电厂(1975年4月,宁波发电厂更名为镇海发电厂)工程设计任务书获得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部批准,建设规模为12.5万千瓦燃油机组两台,总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
宁波港(老港区改造和镇海新港区)、浙江炼油厂、镇海发电厂、镇海清水浦渔业基地,被合称为“四项工程”。在中央各有关部委和浙江省、宁波地、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四项工程先后被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计划序列,陆续进入设计、开工建设阶段。
为统筹推进“四项工程”,1976年6月8日,浙江省委决定建立浙江省宁波港等四项建设工程会战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陈伟达任组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四项工程”建设,各工程建设单位相继成立了现场会战指挥部。地区革委会于1976年11月8日还专门成立了支援四项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地、市、县派出干部和万余民工参加建设。

浙江省委副书记、四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伟达在浙江炼油厂(镇海炼化)建设工地上
至1978年12月,镇海港区第一个万吨级煤码头和3000吨级专用码头正式建成,投入试生产。而宁波老港区改建、新建的5个泊位,也于1977年12月竣工,形成总长471.3米、3000吨左右靠泊能力。1977年12月31日,浙江炼油厂常减压装置试车一次成功。翌年11月,催化裂化装置建成,与常减压装置进行联动试运行一次成功,炼制出合格的汽油、煤油、柴油、重油和液化石油气,成为浙江省第一个加工原油达到250万吨的中型炼制企业,浙江实现了炼油工业的历史性跨越。镇海发电厂于1976年3月正式动工兴建,揭开了浙江省沿海港口火力电力建设的序幕。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下,1978年12月,第一台 12.5万千瓦发电机组顺利安装竣工,投入试运行一次成功,受到了水利电力部和浙江省的表扬。1979年9月,第二台12.5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并入华东电网。至此,镇海发电厂25万千瓦机组全面建成,全部设备是由我国自己设计、自己制造和自行安装的。1977年,镇海清水浦渔业基地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三通一平”及生活设施和水、电、通讯等工程,渔业钢丝绳厂亦在基地北侧动工兴建。1978年基地建设进入施工高潮,码头、制绳车间、仓库及生活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渔业钢丝绳厂土建列为优先建设项目,1979年10月建成试产。是年,贯彻国家经济调整方针,压缩基本建设战线,国家水产总局决定缓建镇海基地项目。1980年5月,年产3000吨渔业钢丝绳厂经国家验收,是渔业基地唯一建成正式投产的项目。
“四项工程”的建成投产不仅对宁波的经济发展,乃至全省、全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标志着宁波开始由海防前线成为中央、省重点投资建设的地区。
来源:宁波市委宣传部"建党百年•宁波百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