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公司人员调配规定(试行)
为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神州本部、精密公司、设备公司、安徽公司、新疆公司之间的人员调配。
二、调配目的
1、提升团队素质,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增强个人能力,提升员工“一岗多能”竞争力。
三、调配原则
1、员工职业规划与公司战略目标协同一致;
2、个人服从组织,组织服从全局。
3、本部前往新疆、安徽的给予的政策,新疆、安徽回本部的
四、调配方式
1、双向选择;
2、个人申请、公司批准;
3、公司指定。
五、调配程序
1、轮岗期限:新疆公司连续工作不低于2年、安徽公司连续工作不低于3年(公司集中调配时年限不足的往后顺延),本部员工工作满5年的具备异地公司服务资质,应到异地公司锻炼提升(员工主动申请、公司委派的除外)。
2、调动时间:每年年底集中调动一次(员工主动申请、公司委派的除外)。
3、调动比例:异地公司每年调动控制在定编人数的10%-20%为宜。
4、异地公司11月份填写轮岗表(后附),批准后报本部综合部。
5、本部综合部12月上旬报总经理(异地轮岗名单、本部应轮岗人员)。
六、人员安置
1、各副总根据总经理批示一对一落实对调人员,12月底确立名单。
2、最终名单1月10日前报总经理批准(或经理办公会);
3、生产上要按照“工艺共享、生产保证”的原则优先保证外来人员上岗。
4、综合部元月15日前办理调动手续结束;
5、轮岗人员按要求时间报到和上岗。
七、临时借调
1、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情况不变;
2、借调人的工资由借调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借调单位的规定执行;
3、借调部门负责提前24小时告知本部综合部相关情况。
八、临时交流
公司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到其他公司学习交流,能够找出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指导交流公司及时纠正问题;并将交流公司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方法带到自己所在的岗位中。
九、激励办法
1、提拔班组长、科室人员与管理干部的资历之一,是“经过异地公司锻炼、且表现优秀的”。综合部负责审核招聘、应聘的资质条件;
2、年度评先:连续3次或间断5次异地公司的工作经历,考评成绩优良的,优先评为当年的“优秀员工”或“优秀管理(技术)人员”荣誉,综合部负责组织考评、审核资质,进行表彰。
3、高质量完成调动工作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300-500元/次。
十、考核办法
1、未按本办法执行人员调配的,一律视为无效调配,并考核相关责任人100-500元(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2、调配期间,所在公司总经理有权处罚、任免该借调人员,且在异地公司表现不好或重大违纪解除的人员,其它公司不得录用;
3、调配未按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的,对各口主要负责人考核300元,并5日内补办完成,否则加1-3倍考核;
4、不服从调动的,解除合同。
十一、特殊情况的调配由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后执行。
十二、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综合部负责解释、修改与激励考核。
河南神州精工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