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一)主要经济指标
埃塞俄比亚是人类发源地之一、咖啡原产地和“长跑冠军之乡”,拥有3000多年文明史,为非洲人口第二大国。2024年1月1日正式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据埃塞政府统计,其国内生产总值(GDP)连续多年增速高于非洲平均水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显示,2024年埃塞GDP达1431.2亿美元,增长8.1%。
(二)产业发展规划
近年来,埃塞俄比亚陆续推出《2021–2030十年发展规划》《2024–2026年第二阶段内生经济改革计划》(HGER 2.0)等重大战略。
1. 2021–2030十年发展规划
该规划以“埃塞俄比亚:非洲繁荣的灯塔”为主题,目标实现年均10.2%经济增长,显著提升民生水平。重点发展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矿业、旅游业、能源、交通、城市发展、科技创新、灌溉、人力资源开发及可持续金融。
2. 第二阶段内生经济改革计划(HGER 2.0)
2024年7月28日启动,聚焦四大支柱:
- 构建现代宏观经济政策框架,保障经济稳定、韧性与可持续性;
- 优化投资与贸易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 扩大投资规模,释放增长潜力,增强产能与生产率;
- 强化公共部门能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3.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埃塞鼓励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过去多依赖主权担保贷款(来自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非洲开发银行等),但自2017年底外债压力加大后,转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2018年2月颁布《PPP法》,推动该模式在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应用。
(三)对外贸易
据埃塞俄比亚国家银行数据,2023/2024财年货物出口额37.99亿美元,同比增长4.8%;进口额184.41亿美元,同比增长7.5%。中国、印度、阿联酋为主要贸易伙伴,中国为第一大贸易伙伴。
主要出口产品包括咖啡、鲜花、黄金、豆类、油籽、恰特草、电力、纺织品、肉类及果蔬、皮革制品等。
(四)中埃塞经贸合作
中国连续多年稳居埃塞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工程建设参与者和最大投资来源国。2024年9月,中埃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对原产于埃塞的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特惠税率。中国亦是首个与埃塞实质性完成世贸组织入世双边谈判的成员。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4年中埃双边货物贸易额35.53亿美元,同比增长17.5%。其中,中国对埃出口31.44亿美元(+21.4%),自埃进口4.09亿美元(−6.2%)。
中国对埃出口商品主要包括:计算机处理部件、电导体、重油制品、通信设备、轮胎、农药、钢材、水轮机及零件、仪表、化肥等;自埃进口商品主要包括:芝麻、咖啡、绿豆、大豆、纺织品、矿砂、皮革制品等。
据埃塞投资委员会统计,2024年中国独资/合资项目获批219个,投资存量达21亿美元,为埃塞第一大外资来源地。代表性项目包括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项目、东方工业园、帝缘陶瓷、埃塞毛纺织染项目、金达亚麻、无锡一棉纺织基地、华坚国际轻工业城、汉盛玻璃厂、传音手机组装厂、三圣药业及人福药业等。
投资优势
(一)外国投资情况
埃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生经济改革深化推进,吸引外资成效显著。农业、制造业、采矿业、旅游业及信息通信产业为重点引资领域。联合国贸发会议《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24年埃塞吸收外资流量39.84亿美元,同比增长22.1%;截至2024年底,外资存量达425.3亿美元,同比增长10.3%。
(二)吸引外资的主要优势
埃塞地处东非高原,水资源丰富,素有“东非水塔”之称;海拔落差大(−148米至4620米),涵盖18个生态区,生物多样性突出;人口超1.2亿,劳动力资源充沛,内需市场广阔;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常年平均气温16℃,气候宜人。
埃塞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持续推进经济市场化与私有化改革,五次修订投资法规,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开放领域、提供税收减免及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方式,积极吸引外资。2012年,非盟将亚的斯亚贝巴列为非洲最具吸引力的外商直接投资城市之一。
外资法规政策
(一)投资主管部门
埃塞俄比亚贸易和区域一体化部为外贸主管机构,职责涵盖促进进出口贸易、保障价格合理、治理发票违规、谈判并落实贸易协定、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汇总分析贸易数据、支持商会及行业协会建设等。
(二)外资优惠政策
《投资激励条例》《工业园区条例》等法规明确了多项投资激励措施,虽未单设针对外国投资者的专项政策,但在实践中,埃塞相关部门依据法律给予中资企业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三)投资行业规定
以下领域允许埃塞与外国投资者合资经营:
- 货运代理与船舶代理业务;
- 国内航空服务;
- 城市间公共交通服务(载客量≥45人);
- 大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广告与促销服务;
- 视听服务,含电影与录像的录制、制作及发行;
- 审计与会计服务。
(四)投资方式规定
1. 企业形式
现行法规允许外资在开放领域设立独资企业或合资公司。
2. 最低投资金额
一般项目:外国投资者最低投资额20万美元;与本地企业合资则为15万美元。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检测分析、出版等领域,独资项目最低10万美元,合资项目最低5万美元。以利润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公司、或收购其他外企全部股权的情形,不受最低投资额限制。
3. 工业园区法
2015年颁布的《工业园区法》明确,“工业园区”是由官方指定、边界清晰、以综合化、一体化或多品类生产为目标的工业集聚区,涵盖经济特区、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农业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等类型。园区普遍配套道路、电力、供水及一站式行政服务,并建立系统化激励机制与发展规范,兼顾环保与社会可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