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原区流调溯源组于2022年8月21日11时接到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推送协查函,涉及我区的吕某某为西宁市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琼某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以下人员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55左右乘坐春秋航空(9C8617次)航班抵达包头机场。
11:10左右与同事到机场门口见到同事的老公和女儿,随后乘坐同事的车前往东河区工业路粮库底店取车。
14:00左右在保利拉菲公馆北门旁边的小卖店买东西(具体名字不清楚,停留大约10分钟左右),随后返回朋友家中无外出。
20:00左右开车前往青山区富强路当代大厦路边接其丈夫,随后回到富力城(三期)家中,再未外出。
12:15左右自驾到达九原区横竖街美滋小牛二楼就餐(同行共二人)。
13:40左右在九原万达影城1号厅8排观看电影(全程佩戴口罩)。
15:27左右开车将朋友送到九原区恒大华府运动中心游泳馆。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段有同轨迹重合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苗接种是最经济、有效的防控措施,请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共筑免疫屏障。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二百七十一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22日18时接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疫情防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徐某、聂某(系母子)为辽宁省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王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徐某、聂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8月20日
14:00驾车从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收费站(G6京藏高速)进入包头市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采样;
15:00到达东河区明日星城小区家中,再无外出。
8月21日
自述全天在家无外出。
8月22日
11:00驾车到东河区明日星城小区东门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自述未与他人接触;
11:05返回东河区明日星城小区家中;
20:30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二百七十二号)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22日18时接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疫情防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聂某为辽宁省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王某的密切接触者,经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流调发现,徐某某为聂某的同行人员。现已对徐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4:00驾车从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收费站(G6京藏高速)进入包头市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采样;
14:30到达东河区公四街小区母亲家中,再无外出。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22日22时接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刘某某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冠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刘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27 驾车从呼和浩特南高速口下高速并进行落地核酸;
14:00 沿110国道从呼和浩特市进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进行落地核酸检测,之后沿南二环路进入包头市东河区;
17:20到达东河区晨凝酒店(包头火车东站店)办理入住后再无外出;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22日23时40分接到青山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杜某某为辽宁省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王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杜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1:15驾车由包头东收费站(G6京藏高速出口)进入东河区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21:40到达东河区沙尔沁镇海岱村家中,再无外出。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8月22日23时40分接到青山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我区张某某为辽宁省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王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张某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包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1:15驾车由包头东收费站(G6京藏高速出口)进入东河区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21:40到达东河区沙尔沁镇海岱村家中,再无外出。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