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明
“廉花盛开香韵浓,和风细雨沁人心”,又是一年清明节,文明廉洁寄哀思。公司纪委以节日“纪”语,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廉洁祭扫树新风
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遵规守纪,自觉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文明祭扫护生态
提倡通过居家追思、踏青遥祭、植树绿化等方式缅怀逝者;不采用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方式进行祭祀活动,特别是做到不在林地、路边、广场、小区、草坪等焚烧祭祀用品,切实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严肃执纪零容忍
公司纪委将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严肃党纪、匡正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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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赵梦楠
编辑 | 赵梦楠
审核 | 林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