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开展本部公司统一部署的承包商安全管控专项行动,4月6日下午崇左公司组织开展了加强承包商安全管控知识培训,由公司总经理李苹主讲,中层以上干部参训。
在培训会上,李苹总经理首先传达《关于开展承包商安全管控专项行动的通知》(中铝桂稀土字﹝2017﹞24号)文件精神,并简要介绍2016-2017年中铝公司发生承包商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安全环保及工亡事故,强调加强承包商安全管控的重要性。
培训主要针对公司承包商目前状况,着重围绕“承包商概念及分类”、“承包商管理存在常见问题”、“承包商管理面临的挑战”、“加强承包商管控的措施”四个方面展开。
对公司如何开展好承包商安全管控专项行动,李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监管意识。《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作为业主对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定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对承包商的监管意识,既然承包商在企业的厂区作业,就要按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来行事,作为业主不能放任承包商的作业行为。
二是强化现场监管。现场管理人员一定要按照安全协议对承包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改进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和隐患,着力将承包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如发现严重违章和不具备安全条件,责令停止施工,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承包商的安全考核。按照国家和中铝公司相关管理要求,依据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重点对承包商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考核,对承包商不遵守安全协议和安全底线的行为,除按照约定进行扣罚外还应进行教育,使其对不安全行为认识到位。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承包商安全生产作为履约保证的内容之一。
本次承包商安全管控培训,让所有管理干部认识到强化承包商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他们表示,今后将认真按照本部公司要求的“七步法”、“五必须”开展安全管控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安全管理不松懈、安全监督不马虎,有效预防并遏制承包商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平稳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