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疫情影响下施工单位何时开复工
(一)遵守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复工时间规定。
(二)核查是否实质具备开复工条件。
1.是否具备开复工所需的劳务人员。尤其是原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人员主要来源于湖北等严重疫区的劳务分包企业。如果原劳务分包企业无法继续提供劳务作业的,还存在更换劳务分包单位的一系列问题。只有落实好具备开工条件的劳务人员后才能正式开工。
2.是否具备开复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有的道路封闭,有些企业停产,在开工前要与相应的材料设备供应厂家提前联系,确定是否能向工地供应相应的材料设备。如果不能供应的,还涉及到更换供应商等问题。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能正常上岗。项目开工前,要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询问落实,了解是否存在感染新冠病情、隔离等情况,对于部分管理人员存在上述情况的,要评估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4.工地现场布置是否符合开复工条件。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是否严密牢固、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政府的监管要求、工人宿舍、床铺布设、卫生取暖要求等是否符合要求。
5.开复工的通常条件是否具备。如施工图纸是否具备、道路条件是否具备、政府手续是否办理妥当等,也要考统筹考虑。
(三)与发包人协商确定好开复工时间
了解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等是否也具备了开复工条件,各方尽量协商就开工复工日期达成一致,避免争议。
(四)必要时分阶段开复工
1.工人感染新冠肺炎导致停工的风险。在疫情没有全面消灭之前,很难排除工地的劳务工人中不存在被感染的工人,如果出现,很可能会要求工地全面停工。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将面临巨大的损失,而且也容易被追究失职等责任。
2.疫情未消灭前对施工造成诸多制约。当前很多医院的防护用品都不足,如果工地开工,要短时间内采购到足够的防护用品也将是很困难的事情。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人等沟通协商好,采取局部开工、部分施工、机械施工部分优先安排施工、有计划有步骤地递增人员、递增施工量等措施进行开工和复工。
二、施工单位开复工后要注意什么
工程开复工后,除了要按照正常情况下的各项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外,还要注意在目前疫情情况下的一些特殊要求,尤其要注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一些强制性要求。
1.组织管理。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控。
——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做好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4.防疫物资准备。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特别提示:在疫情没有全面消灭之前,很难排除工地的劳务工人被感染,一旦发生确诊病人,在内部未进行有效隔离的情况下,将会导致整个工地的停工和隔离。因此,基于每个工地和工程的不同情况,建议不同班组、标段、专业之间进行隔离,尤其是在住宿、食堂、生活区方面进行有效隔离。如果隔离工作做得好,即便出现个别确诊染病的工人,除了密切接触者外,也不一定要全部工人都隔离,也不一定要整个工程都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