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法律合规部部长凌志强作为集团公司上半年综合检查第二组成员,对集团公司上海、江苏、浙江地区非铁路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对照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检查办法》要求,结合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对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分包合同的签订、招投标文件与合同一致性、签订合同的对方资质审查情况、合同签订内容是否规范、履行是否合规、风险是否可控等主要内容分别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合同签订、范本使用、履约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对受检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与管理人员进行交流解答。

凌部长强调,随着集团公司规模不断发展,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也不断加剧,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依法合规管理有着重要作用。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立足长远、坚持不懈的将合同管理工作做实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