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市场周度行情简析
(2020.3.7-2020.3.13)
—— 力 量 ——
![]()
市场现状
本周,受制于下游电煤采购需求提振不足、港口煤炭货源充足尤其是长协煤供应充足,使得市场供需格局进一步趋向宽松,新增询货极少,煤价承压持续下行,且伴随煤价持续走跌,下游观望心态加重,部分供货商抛售意愿渐强,促使煤价下跌幅度不断扩大,并逐渐跌破大型煤企月度长协煤价。截至3月13日,北方港口5000K主流煤种报价降至490-495元/吨附近。
原因分析
利多因素:
(1)近期福州、防城、新沙、海昌等东南沿海多地海关禁止进口煤异地报关,全年进口煤额度收紧,从煤炭供应总量上利好内贸煤市。
(2)伴随各地基建项目开始启动,砂石、水泥等非煤货盘略有增加,煤炭拉运以长协煤为主,带动航运市场上询船略增,一定程度上对运价形成支撑,并有望促使运价逐渐脱离底部。
利空因素:
(1)下游工厂企业复工效果仍不及预期,用电负荷恢复缓慢,沿海六大电厂日耗整体于50万吨附近窄幅波动,较去年同期仍偏低10万吨左右,而存煤水平稳居1750万吨以上高位,刚需少量补库以长协煤为主,市场煤采购意愿较低。
(2)大秦线日运量恢复常态水平,到港煤炭资源稳步增加,同时月初长协煤集中开启拉运,调出有所增多,使得近期环渤海港口煤炭库存趋稳运行,整体库存水平稳定于1700万吨附近。
(3)随着主产区煤矿产量持续释放,周边及下游采购需求提振不足,坑口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进一步得到巩固,坑口煤价继续稳中回落。
市场预测
在疫情尚未全面解除的背景下,预计下周电煤消耗仍然偏低,受各环节高企库存、市场煤消极采购等因素影响,市场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煤价短期内还将延续下跌走势。
BSPI秦皇岛港5000K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CCTD秦皇岛5000K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CCI5000K周度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动力煤价格指数周度汇总表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2020年3月份神华销售价格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神华集团
神华珠海高栏港挂牌交易情况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销售部、神华煤炭交易网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销售部、中国煤炭资源网
秦皇岛港生产数据表
单位:万吨,艘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北方四港库存表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四港总场存与锚地船对比图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3月11日国投京唐港主要煤种场存情况
单位:吨

数据来源: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主流航线价格表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销售部
CBCFI运价指数代表航线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华航运网
六大电力集团沿海电厂数据表
单位:万吨,天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六大电力集团库存对比图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六大电力集团日均耗煤对比图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六大电力集团存煤天数对比图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2020年3月13日动力煤期货数据
单位:元/吨,手

数据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期货合约ZC001日K线走势图
单位:元/吨

注:数据截至2020年3月13日15:00。
数据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1、截至3月10日山东具备条件的97处煤矿全部复工达产
截至3月10日,山东全省103处生产煤矿除6处特殊情况的煤矿,具备条件的97处煤矿已全部复工达产。97处复工达产煤矿中,兖矿集团8处,山能集团37处,市县属煤矿52处。
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属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煤矿复工复产,要与发电企业搞好产运需衔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协调各发电企业进一步加大电煤的采购和存储力度,千方百计增加煤炭库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电、供热用煤需求;督促天然气企业加强运行调节和产销衔接,全力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尤其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电及居民生活、公共设施等重点领域用气需求。
数据显示,2月9日(正月十六)至3月10日(二月十七)全省企业用户复工电力指数呈现逐日增长趋势(46.77增长到72.73),发用电量明显回升,表明全省各行业企业正逐步恢复生产。
2、2月大秦线完成货物运输量2371万吨 同比下降25.56%
大秦铁路3月10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2020年2月,公司核心经营资产大秦线完成货物运输量2371万吨,同比下降25.56%。环比来看,较1月份减少767万吨,下降32.35%。2月份日均运量81.76万吨,较1月份的101.23万吨减少19.47万吨。大秦线2月份日均开行重车60.0列,其中:日均开行2万吨列车36.9列。2020年1-2月,大秦线累计完成货物运输量5509万吨,同比减少22.2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定阶段性降低港口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推动物流业、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港口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收费优惠力度。港口经营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管理规定,根据本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
二、加强上下游合作。按照法治化原则,加强港航企业与货主之间的对接和协作,建立降费传导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鼓励港口经营人对受疫情影响提货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继续给予减免库场使用费等优惠。引导班轮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价格结构,鼓励采用包干方式收取费用。
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各级交通运输(港口、海事)管理部门要加强国际海运、港口市场监管,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海运、港口收费行为,巩固落实降费措施成效。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将本通知及时、准确传达到相关经营人和单位,督促港航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