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大培训、大考核” —
重点学习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培训、大考核“活动的相关要求,中铁二局建筑公司将于11月13日开展首轮次的考试。今天,让我们一同进入最后一个版块的学习: 第三部分 专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中房建施工板块的重点内容。
预祝大家考试旗开得胜,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见行见效!
安全生产,从我们做起!
学习要点之房建施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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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模板支撑架体系、脚手架、作业平台应进行安全风险识别,编制专项方案并完成审批程序。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
在安装过程中和阶段使用前,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阶段使用,在下列阶段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
(1)搭设场地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悬挑脚手架悬挑结构固定后;
(2)首层水平杆搭设安装后;
(3)支撑脚手架每搭设 2 步~4 步或不大于 6m 高度;
(4)落地作业脚手架和悬挑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楼层高度,阶段使用前;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和每次下降前、下降就位后;
(6)卸料平台组装完成后、安装就位后;
(7)吊篮安装完成后、二次移位后。
使用期间应检查维护。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受力杆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连墙件等应无缺失、无松动,架体无明显变
形;
(2)立杆底端应无松动、无悬空;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应牢固,防倾、防坠装置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架体升降应正常平稳;
(4)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的悬挑支承结构应固定牢固,斜拉钢丝绳或钢拉杆应完好;
(5)吊篮悬挂支架应完好,前支架及支承结构稳定牢固,配重完好,升降正常平稳。
高大模板支撑架、脚手架承载时应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当支撑架变形值超过预警值或发生异常时,应迅速撤离施工人员,并进行应急处理。监测人员应在安全区域进行观测,不得进入混凝土浇筑区域内进行观测。
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应避免集中堆载。脚手架上同时满载作业层数应不超过设计要求,并且不得超过 2 层。
模板支撑架、作业脚手架、卸料平台应互为独立的系统,严禁将施工电梯、塔吊等起重设备及附着设施以及混凝土输送设备与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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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撑架
当模板支撑架搭设在结构楼面时,应对支承架体的楼面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满足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附加支撑等加固措施。高大模板施工时支承架体的楼面结构层以下两层支撑架体应保留至高大模板施工完成。在多层楼板连续设置模板支撑架时,上下结构层支撑架立杆应在同一轴线对齐设置。
模板支撑架搭设于土层等地基上时,应根据立杆位置放置可调底座,或设置垫板,垫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于 200mm、长度不少于 2 跨的木垫板。
当立杆支承面存在高差时,应采用立杆节点位差配合可调底座进行调整。当立杆下部为洞口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可采用下设型钢横梁或双槽钢托梁等方式处理。
支撑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 3,如超过,须与周边结构进行刚性连结。高宽比大于 2 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应加设与周边结构连结等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 6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 400mm,可调托撑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扫地杆高度不得大于 550mm。可调底座丝杆插入立杆长度不得小于 150mm,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 300mm。
应根据支撑架搭设高度、支撑架型号及立杆轴力设计值进行竖向斜杆布置。当支撑架搭设高度大于 16m 时,顶层步距内应每跨布置竖向斜杆。
水平剪刀撑应沿高度每隔 4~6 个标准步距设置。
水平杆和斜杆杆端扣接头须与连接盘通过插销锁紧,插销连接应保证锤击自锁后不能拔脱,抗拔力不得小于 3kN。
立杆竖向接长应进行设计。立杆竖向接长应通过连接套筒接长,首层立杆应采用不同长度的立杆交替布置。立杆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套筒接头的位置应错开,且错开高度不宜小于 75mm。模板支架高度大于 8m 时,错开高度不应小于 500mm。
模板支撑架应实行分阶段检查验收。每搭完一步支模架后,应及时校正水平杆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水平杆的水平偏差。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模板支架总高度的 1/500,且不得大于 50mm。
模板支撑架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对混凝土堆积厚度和浇筑速度进行控制。非特殊设计时,普通混凝土浇筑,模板面混凝土堆积厚度应不超过板厚+100mm,竖向构件浇筑速度不得超过 6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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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
施工现场应配备扭力扳手,应对安装后的扣件螺栓进行拧紧扭力矩检查,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于200mm、长度不少于 2 跨的木垫板。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高度不得大于 200mm。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单排、双排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应间隔 1 根立杆错开布置,接头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接头距离主节点不大于步距的 1/3。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应错开不小于 500mm,接头距离主节点不大于步距的 1/3。
脚手架与结构间空隙应不大于 150mm,应采取张挂密目网等水平封闭防护措施,作业层外侧应设置护身栏杆和挡脚板。护身栏杆高度不低于 1.2m,挡脚板不低于 180mm。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 10m应进行封闭。
连墙件按方案和规范设置。当脚手架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连墙件应为刚性杆件。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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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悬挑脚手架
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 20m,超过需进行专家论证。
悬挑梁应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60mm。
悬挑梁尾端 U 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间距应为 200mm,外侧拉环或锚固螺栓距悬挑梁尾部距离应为 200mm,悬挑梁与拉环或锚固螺栓间的空隙用木楔楔紧。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 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 63mm×63mm×6mm。
U 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使用直径不应小于 16mm 的 HPB300 钢筋,不应焊接接长。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锚环附加钢筋、预埋 U 形钢筋拉环的尺寸、间距进行复核。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 1.25 倍。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通过预埋拉环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拉环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20mm 的 HPB300 钢筋。
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 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 应采取加固措施。
悬挑钢梁支承点不得设置在外伸阳台上或悬挑板上,否则应进行结构受力检算并采取加固措施。
对于型钢悬挑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如架体立面转角处;架体与塔吊、外用电梯、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等其它特殊部位,应按开口型脚手架采取加强措施。
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与悬挑钢梁可靠固定;应在立杆底部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应不间断设置竖向剪刀撑到顶。
悬挑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防护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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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采用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应进行专家论证。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日常管理,该单位须具备附着式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升降设备、同步控制系统及防坠落装置等专项设备,均应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升降设备、控制系统、防坠落装置等应采取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首层安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体构架、附着支承结构、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等组成。其架体高度不得大于 5 倍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得大于 1.2m。
附着支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梁及斜拉杆,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2)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3)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4)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应不少于两个,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 3 扣,并不得小于 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 C10。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在验收和日常巡检中应重点检查各项装置的有效性和灵敏性。
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
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2)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
置;
(3)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4)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并应铺满固定牢固,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五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升降、拆除作业。升降、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 1 个月或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同步控制装置等应每月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书面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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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悬挑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每次组装前,应对组装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组装完成后,应组织对卸料平台的整体结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对于多次周转使用的卸料平台及构配件,应及时检查结构(形态)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应对其进行相关检测。
卸料平台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 2 人。
卸料平台固定点和上部拉接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置 4 个吊环,并应对称设置在护栏外边,吊环材质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20mm 的 HPB300 钢筋。
平台两侧的吊环应与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连接,钢丝绳和钢梁夹角≥45°。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所有钢丝绳应使用同等规格。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钢丝绳卡连接,钢丝绳卡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且不得少于 4 个。
卸料平台三面临边应以硬质材料作围挡,高度不小于 1.2m,且严禁开孔。
卸料平台底部应满铺 50mm 厚的木板,并固定牢固;使用钢板时应焊接牢固。卸料平台与结构间的空隙应进行封闭。
卸料平台内侧及楼层出料口必须设置荷载(吨位)限重标示牌,且应注明各种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放置数量和码放要求。
卸料平台的临边护栏上严禁挤靠放置物料或探出护栏放置物料,物料放置高度应低于护栏高度。物料搬运严禁抛掷,物料应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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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
吊篮需由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的专业厂家生产,产品应附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
吊篮安装、使用、拆除管理等方面应符合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专业分包或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专业单位”)应指派专人专岗统筹指挥持证人员实施吊篮的安装与拆卸(含二次移位),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吊篮机况完好达标。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安装、移动、拆卸吊篮。
吊篮安装完毕(含二次移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或出租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应进行四方联合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应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应在吊篮的显著位置设置验收合格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上或建筑物外挑板等悬挑结构上。如不得不支撑,应预先保证女儿墙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或采取安全措施使悬挑结构不改变受力状态,同时应进行受力检算。
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受力;悬挂机构、安全绳的设置和使用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配重件重量和数量符合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依规定为吊篮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
吊篮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不得破损或用其他替代物,配重件应锁闭,不得随意移动。
吊篮悬挂机构支架加高时,应设计检算,并增加横向支撑等稳固措施。
吊篮的安全锁校验标定时间不得大于 1 年,须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由原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使用。
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限位器止挡安装在距顶端不小于 80cm 处固定,限位器等行程限位装置触发有效、灵敏可靠,保险绳及锁绳器应符合要求。
吊篮钢丝绳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使用过程中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保护钢丝绳,钢丝绳坠重应距地 15cm 垂直绷紧,钢丝绳的固定符合要求。
每天工作前,专业单位指派的专业人员应核实配重、坠重和检查悬挂机构,并应进行空载运行,以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吊篮应保持荷载均衡,不得超载运行,升降运行时,工作平台两端高差不得超过 150mm。
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 2 人,作业人员应规范佩戴安全帽、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任何部位有连接。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严禁从吊篮的电气控制箱连接其他用电设备。
吊篮不得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不得从窗口上、下进入或离开吊篮。下班后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
吊篮在雨雪、大雾、风沙及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瞬时大风天气应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停用 7 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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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安全生产标语
加强现场工序管理,
严谨过程因素控制。
编辑:李思佳
审核:肖红军
主办单位:中铁二局建筑公司党委


